欢迎您访问平顶山市政协官方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文史资料

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0月—1956年9月)——开天辟地新中国

image.png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同与会代表合影

1949年10月1日,首都北京隆重举行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庄严宣告成立,长安街上红旗如海、欢呼如潮,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在共同纲领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成为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新生人民政权将如何迈向前方?这个全世界都没有答案可以借鉴的命题,等待中国共产党来回答。

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在三大运动中巩固与发展

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悍然出兵朝鲜进行武装干涉。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的同时,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表现出了高度的反帝爱国热情。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全国人民抗美援朝运动的统一领导机构——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等皆建立了捐献运动委员会,积极进行捐献工作。民建中央副主席胡厥文除将自己资财捐献国家抗敌之用外,还将儿子送到朝鲜前线参加战斗。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空前巩固,早已写下序章。

1950年3月,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致使原定半个月的会议实际开了一个半月。

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共产党内出现的“左”的关门主义倾向,严重阻碍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上,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作了题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毛泽东主席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针对会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作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要采取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到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等重要概括,把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

6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发表《不要四面出击》的重要讲话,指出:全党都要认真地、谨慎地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要在工人阶级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把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起来。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

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为全面实施共同纲领规定了明确的战略策略方针和行动纲领,也给民主人士吃了“定心丸”。在党领导人民开展的抗美援朝战争、土地制度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经受了重大考验和锻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写进宪法

经过3年艰苦奋战,新中国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了巩固。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在中央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中担负各种职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共中央要求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一定要同党外人士沟通政策思想,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做到“一份职务,一份权力,一份责任,三者不可分离”。

1952年12月,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扩大会议,就中国共产党提议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问题交换意见。会议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初由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过渡时期已经过去,我国即将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新时期,为适应这一新时期的国家任务,必须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此,应开始进行起草选举法和宪法草案等准备工作。

为了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能继续充分发挥民主人士的作用,根据中央精神,1953年6月25日至7月22日,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决不意味着要削弱统一战线,而是更应使之巩固和加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

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当毛泽东主席和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周恩来、林伯渠、董必武等在主席台上出现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举行。

参加大会的人民代表均是在普选基础上产生的。在全国人大1226名代表中,共产党员668人,占54.48%,党外人士558人,占45.52%。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阐明:“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国家根本大法既肯定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性质、地位、作用,又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证。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后,人民政协职能随之发生转变。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宣言》。这次会议解决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的问题,解决了政协与人大、政府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的关系问题,解决了加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

“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讲话,在党与非党的关系方面,首次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还指出: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进一步确立,为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实行合作共事奠定了理论基础。

从新民主主义迈向社会主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在共同纲领指导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采取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使私营工商业在短期内恢复了生产经营,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联系。

“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经过3年艰苦奋斗,中国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式和问题。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现在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而不是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

这个大致设想,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破题。

李维汉率领调查组先后到民族工商业比较集中的武汉、南京、上海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调查报告及有关说明的报告,受到党中央、毛泽东的高度重视。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完整表述最后确定下来。

195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在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中华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宣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陈叔通当选为主任委员。

会议经过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讨论,让大多数人受到了教育。黄炎培在大会发言中说,在过渡时期,资产阶级只要接受改造,将是“风又平,浪又静,平平安安到达黄鹤楼”“到社会主义都有一份工作,有饭吃”。他的话博得与会许多代表的赞赏。

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提供的产值,从1949年的约70亿元增加到1956年的191亿元,增长超过1.5倍,为国家作出了贡献。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总结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经验,创造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采用多种组织形式逐步地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一条独创经验。

陈云在1956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评价说:“企业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变,这在世界上早已出现过,但是采用这样一种和平方法使全国工商界如此兴高采烈地来接受这种改变,则是史无前例的。”

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了。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