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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协党组出台工作办法 规范功能型党支部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对政协工作的新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协党建与履职深度融合,有效发挥功能型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政协事业新发展,近日,市政协十届十五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协功能型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市政协功能型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工作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平顶山市政协工作实际,总结了近年来平顶山市政协功能型党支部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做法。本办法共八个章节二十四条内容,主要由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内容构成。

《工作办法》重点阐释了功能型党支部的性质定位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功能型党支部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的主体和程序,以及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性质定位和运行机制,规定了功能型党支部可以开展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并对相关领导和保障职责予以明确,为市政协各功能型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